邹清丽
有关专家日前提出,对于我国来说,扩大内需不应只作为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权宜之计,而应作为国家发展的根本之策。他们建议国家对今年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刺激国民消费作进一步政策调整。 ——取消一些限制消费的政策规定和习惯做法。如取消电力部门一直实施的收取空调增容费及超用电计划增加收费的做法;降低并逐步取消电话初装费;取消私人购车上牌中的不合理收费,如一些城市规定的“占地费”等;取消房改中一些限制房产买卖的规定。 ——加速职工收入工资化、货币化进程。据有关方面调查,目前大约有占城镇职工总数75%的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尚未实现职工全部收入货币化。因此国家应尽可能加快分配体制改革,将暗补改为明补,把本属于个人消费的项目从社会和集团消费中分离出来,使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权和决策权,从而为市场提供正确信息,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与产品结构的优化,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 ——采取适当政策,稳步发展消费信贷。政府在向工商企业发放生产信贷的同时,也应向消费者发放消费信贷,使居民消费保持良性循环。国家可使消费信贷利率低于同期存款利率,差额部分由提高生产信贷利率的方式弥补,以牺牲部分既得利益换取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通过发展消费信贷,以投入创造有效需求,直接推动住房、汽车和大件商品的消费,这种方式远比单纯的生产信贷收益更快。而各商业银行只要完善制度,或实行抵押、担保,应可回收这些贷款。目前有些城市开展的购房、购车银行按揭已取得一定经验,应大胆推广。